掌握“核心科技”的王自如,到底干的咋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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羯斯噶笑着把口袋里的洋葱递给云初,没有回答关于比粟特勤的问题,既然已经投靠了比粟特勤,他基本上没有什么退路了。
至于你,不过是一匹长得像唐人的狼而已。”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要不然就算是穿上了唐人的衣衫,人家也会闻到你身上的腥膻味道。”
“昨天的战场上,我杀了一个突厥人,别用那种眼光看我,真的是我杀死的,不是捡唐人剩下不要的脑袋。
云初看看斧头上的纹饰,觉得五百个钱其实不贵,这种东西应该是仪仗队用的东西。
尽管他的理智告诉他,长安不可能有牧人们幻想的那么好,却又不愿意承认长安不如他们幻想的那么美。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云初叹口气道:“给我五百个你能调动的人,我有用处。”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云初点点头,把自己的酒壶递给了双手微微发抖的何远山,一个早就把自己当成死人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他不敢干的。
看来你以前还真得是过过锦衣玉食的日子,真不知道你在塞人部落里的三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如果不够,等一会再来拿,腾格尔喜欢吃我烤的羊肉,这是我的荣幸,也请大阿波尝尝我烹调出来的美味,也希望你家帐篷里的每一个人都喜欢。”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这种回溯式样的思考,是很多科学家与大人物都很喜欢的一种思考方式。
何远山冷声道:“你还不是唐人呢,论什么君子,奴隶!”
“说过了,吃这个东西要用筷子,你直接拿手抓……要不是今天已经打过你了,我这会早就开始揍你了。”
佛门众人不愿接受这一套理念,于是,贞观二年,为了寻找外援,玄奘离开了长安,西去求经。
“没有羊奶的米饭不好吃!”老羊皮不用动手,旁边的胡姬就主动把米饭盆子从云初手里夺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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