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龟兹城里最赚钱的人口买卖,皮毛买卖,牲口买卖,以及粮食买卖都被牢牢地掌握在唐人的手中。
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方正看出云初局促的心思,就按住坐卧不安的云初道:“你是读书人!”
塞来玛强忍着没有哭出声,从怀里掏出一串白石头拴在云初的手腕上,这些石头是娜哈平日里丢石子用的白玉,上面还沾着塞来玛的体温。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重生了一次,云初发现自己的野心变得很大,大的连西域如此庞大的地域也承载不下。
何远山,刘雄这些人的死活,说实话,云初是不怎么在乎的,至于城里的那些做生意的胡人,云初更是不在乎,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他看到了白羊部的狼皮大纛。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死亡的概率太大,太大了。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这么多年以来,死在战笼里的武士数不胜数。
云初八岁的时候就被老羊皮一眼看中,他想让云初跟他走,将他早就准备好的话术,翻过来覆过去的说了两遍,都不能打动云初那颗坚定的心。
侯三站在水渠里,他觉得眼前这些水被他的脚给污染了,需要等干净的水流从上面流淌下来的时候,再用水罐装水,才能符合云初的要求。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哪怕方正这个人读的书不算多,他也知道一些学问上的禁忌。
云初没有听到“跪地不杀”,或者“缴械不杀”的声音,有的只有惨叫跟兵刃撞击的响动。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云初笑道:“既然你喜欢羯斯噶,他对你又那么好,我没有理由杀死他。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看看羊角上的标记,这些羊有一些是葛萨璐家的,一些是挥食狞家的。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被羽箭射中的人一般能活一段时间,主要是这种刺穿伤如果没有伤到心脏跟大脑,对人的杀伤力是很有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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