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天笑《一个指头》:阅尽千帆仍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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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
兵曹刘雄道:“除长安,万年两县之人多黑齿!”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既然都火烧屁股了,你为何还能睡着?”
羯斯噶非常兴奋,见到塞来玛跟娜哈就把她们母女紧紧地抱在怀里,嘴巴雨点般的落在娜哈的小脸上,惹得娜哈左躲右闪的。
云初摇摇头道:“我没有说过这句话,更没有什么心思重建龟兹城。
“嗷嗷——”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看看书本里的长安变成现实是否如同想象中那样繁盛。
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刘雄捡起开山巨斧瞅了一眼就丢开了不屑的道:“完全是花架子,想要破甲还不如用陌刀。”
事实上,云初也没有心思搭理这些人,他如今归心似箭,只想着如何早点到长安寻找归属感,他连老羊皮循序渐进的法子都不肯接受,自然也不会接受这些地位低下的商贾们的帮助。
一来,他觉得自己没有本事不挑不拣的睡一整个部族的女人,二来,这个不算大的回纥人部族里就没有一个能看得过去的女人。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一大碗蒲公英茶被云初强迫灌进这对母女的肚子之后,她们这才从美食光环中突围出来。
不过,这也不算什么,总归是云初获利了。
而羯斯噶仅仅是想把他赶走,这已经非常非常的仁慈了。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咱们今天看过唐军的威风,你以为唐人最显著的特点是什么?”
云初转过头不想面对着方正累累垂垂的东西说话。
老狼走了,这个家伙已经不可能被驯化成狗了,在它生命的最后时刻,它还是愿意以狼的名义死去,而不是以狗的名义继续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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