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成为“这英”:一个“打工人”的“发疯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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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去柘枝城,我的目标是龟兹城!”
云初看裴东风第一眼就知道人家的四品官绝对不是白来的,只要看他脸上那道从眉梢斜斜延伸到嘴角的那道暗红色刀疤,就知道此人乃是一位百战悍将。
很奇怪,龟兹城里最多的树不是榆树,柳树一类,而是桑树。
塞来玛见云初的面庞一半隐藏在黑暗中,一半暴露在火光下,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她不由得害怕起来了。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也罢,老羊皮对中原的认知,来自于玄奘,这就导致他对中原的认知非常的片面。
有云初跟羯斯噶帮忙,塞来玛跟娜哈总是能够以最后的胜利者身份,将口水吐在那些倒地的女人脸上。
然而,最奇怪的感情莫过于回纥人最喜欢宰杀羊,最优先宰杀的往往都是陪伴他们过冬的母羊。
胖子方正等人立刻哈哈大笑起来。
回纥人对于药物的认知还处在蒙昧期,回纥人只要生病了,第一个到场的绝对是据说有飞沙走石力量的巫婆。
“哈哈哈,小子,被老子的家伙吓着了吧?”刘雄的笑声放肆且邪恶。
在官衙里,方正就不再是某某人的小舅子,云初也不再是某个食神下凡,一个是大关令,一个是书吏,都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正正的。
你看看,唐人就不是这样的,他们认为男子到了二十岁束发戴冠才算是成年人。
这其实是很公平的,只要我们以后不要羡慕何远山,刘雄他们就可以了。”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这是大关令的方略,与其余闲杂人等无关。”
就在云初把目光落在那六个衣着清凉,身形饱满,每一个都有一个不亚于大尾羊屁股的胡姬身上的时候,刚刚喝了一口牛乳的老羊皮立刻皱眉道:“想要女人,等你加冠之后再说。”
比如,有的府兵的老婆改嫁了,有的府兵人在西域好几年,家里的老婆却帮他生了好几个孩子了,甚至出现了家中老人以为儿子战死了,没了活下去的信念,一吊了之等等。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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