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活成一根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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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到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关起门来,将雄踞龟兹的大关令方正差点给殴打成方的。
云初点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必须尽快跑路,不能在这里久留。”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至于在西域,只要不打仗,你跟着哥哥,哥哥保你周全,就算上了战场,你紧跟着哥哥,也有八成的可能活下来。”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云初想了一下,就让侯三取来了干硬的馕饼,捏碎了放在柳条编织的笊篱里,在羊汤锅里把馕饼跟羊肉片泡软装进大碗,撒上葱花跟盐巴,最后浇上一勺香浓的羊汤,一碗还算过得去的羊肉泡馍就出炉了。
这家伙的这套官服明显是从关内送过来的,因为西域没办法给他炮制出这样一身官服的,时过境迁,脱离军队的武士会在极短的时间里变得肥胖,这个因素估计是制作官服给他的人没有预料到的。
不是说这些人都懈怠,而是说他们没有时间,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处理如此多的小事。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方正走的时候给云初留下来了一些澡豆,这东西其实是绿豆粉跟药材混合之后的产物。
草蜢湖的名字是云初起的,回纥人对于这个足足有一万亩的湖泊有别的称呼,他不喜欢,也不想记住,所以,起了这么一个极有趣味的名字,只要他跟秋去春来的斑头雁们知晓就够了。
今天的侯三收拾的很干净,他知道云初不喜欢肮脏的人,虽然手脸还是黑红色的,却闪着皮肤本应该有的光泽,这是真的干净。
旱獭烧好了,今天捉到的旱獭很肥,即便是比不上大肥,也差不了多少。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云初笑道:“要走一起走。”
所以,忍耐,就成了牧人们唯一的选择。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云初握握方正的胖手道:“没关系,我可以自己走。”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你不准备跑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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