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诗”《觉醒年代》,印证中华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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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刘雄端着空碗打着饱嗝道:“再来啊,我只吃了一个半饱。”
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云初找到塞来玛跟娜哈的时候,她们站在外围观看族人戏弄那两个手脚都被打断,却依旧顽强活着的突厥人。
之所以不认为他是隋人,完全是因为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和煦,行为却极为高傲的模样。
这一定是有原因的,云初决定记住这一点。
酒水的口味已经定性,云初没办法更改,至于醋芹,云初有更加高级的吃法。
云初没有说话,抱着娜哈,示意塞来玛跟他走。
云初经常叹息自己前辈子没有赶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当官,那个时候当一个官,真的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一般情况下,在盗贼多如牛毛的西域,成为马贼就要做好天天打仗的准备,像云初这个年纪的少年人,根本就活不了几天就会战死,或者被同伴杀死。
一个全身上下中了七八箭的一个家伙,虽然倒在了地上,嘴里冒出来的却是实打实的突厥话。
“这是比粟特勤告诉你的?”
因为这条晋升之路是留给大唐白丁们的!官员子嗣还有另外一套晋升方略——荐举!
谁说胡人就随意浪费粮食了?至少他没见过,塞来玛啃过的骨头狗都不吃,娜哈吃旱獭的时候,连掉在羊皮上的肉渣子都不放过,甚至会趴下去舔羊皮上残存的旱獭油脂。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老羊皮的行为以及话语很像传销,他描述的长安城更像是天堂而不是一座人间城市。
如果不是云初会挑选种羊,会饲养最好的种羊,能让部族里羔羊一年比一年多,得到了比粟特勤的看重,葛萨璐早就利用各种便利杀死云初了。
再由埃金老爷亲自送到地区管事哥利的手里,再经过选拔之后必须以处女之身送到可汗的老婆可贺敦的手中……
老羊皮笑道:“当时的龟兹城里已经不适合屯军。”
当云初背着一捆高高地柴火从丘陵那边回来的时候,塞来玛已经给种羊喂完水,种羊们也被需要配种的牧人们给请到他们家的羊群里去了,在接下来的十天时间里,云初不用出去放羊了。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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