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我选择回到县城工作:“安稳,是首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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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呵呵笑道:“都是天可汗麾下的子民,这两年朝廷为了不起边衅,宽容一点,大家都好过。”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没有更好地办法了吗?我总觉得落一个隋人身份,对我以后的路不太好。”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这就营造出来了一个高不可攀的少年奇人形象。
老羊皮即便是再富裕,在食物的搭配上,他依旧属于原始人。
云初点点头,表示明白,不过,就在他准备低头的那一瞬间他又问道:“你恨玄奘和尚吗?”
倒是有一只肥硕的旱獭沿着高坡在荒草中追逐了这支队伍一阵子,最后,也因为看到了天空中盘旋的金雕,就钻进草丛消失不见。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云初不愿意去想为何自家的帐篷远离了战场,却被战马损坏成这个样子。
信任别人这种事情,云初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没有做过了。
通过种种试探,羯斯噶获得了云初的认可,这个男人配的上塞来玛,也配当娜哈的父亲。
云初瞅着刘雄光溜溜的身子把脑袋又转了一个方向道:“略懂,略懂!”
还有跟羯斯噶走的近的牧人也分走了几根,东西不多,也就尝个味道。
当然,这也跟白羊部的少女们各个面黄肌瘦,一点都不好看有好大的关系,至少,大尾巴羊的那种屁股,白羊部的少女们就不具备,一个都没有。
战争开始了。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这根鞭子很长,足足有两米,这是比粟特勤特意在云初家定制的,只要能把这根长长的鞭子搞定,他们家今年就不用给部族上缴羊只了。
“羯斯噶为什么会死?”塞来玛有些惊惶。
掌固看了云初一眼道:“这不是我们这些小人物应该想的事情。”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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