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全职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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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天气非常的晴朗,云初一大早就煮好了羊奶,准备好了糌粑跟酥油,等到太阳彻底的露头的时候,也没有等到塞来玛跟娜哈。
漫长的婴儿时光,让他只能进行漫长的思考,漫长的等待。
云初不喜欢把饼子煮软吃,牙口好,啃一口干饼子,喝一口羊汤,依旧算是这些年难得吃到的美味。
“我醒来的时候就在白羊部,在那个部族里我生活了三年,部族大阿波说我不是塞族人,应该会到自己的族群里去,我就来到了龟兹,寻找长相跟我很像的人。”
是真诚!
普通牧人死掉了,就丢到远处,任由野兽,飞禽们吞噬,有时候为了方便野兽撕咬,他们还会剥掉死人身上的衣服。
云初笑着点点头。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羯斯噶是这个族群里少有的聪明人,面临这种大变革的时候,还知道跑过来暗示一下,看起来他真的很爱塞来玛跟娜哈。
至于男人们就沉默的多,一路上除过喝水,吃东西之外,没有多余的话。
现在,塞来玛觉得云初很想杀死那个肥猪一样的葛萨璐!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府兵们打仗不仅仅是勇猛向前,躲在何远山背后漫步战场的云初很快就发现,那些府兵们竟然分散开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各自统领七八个胡人武士,将偌大的集市街给分割成十几个小一点的战场,且相互支援,相互依靠,与人数差不多的突厥人鏖战,隐隐占了上风。
这绝对不是姐夫跟小舅子相处时候的正常态度。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来到了龟兹城,喜怒无常的老羊皮终于表现出来了一点愉快的模样。
酷热的天气里,依旧有蒸汽冒出来,只是这些白气离开锅面,就消失了,白气消失了,浓郁的羊汤香味却会弥漫开来,钻进每一个人的心间。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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