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网瘾少年”,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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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的学识最终被烧成了飞灰。
云初当然没有跟龟兹城共存亡的决心,别说龟兹城了,就算是长安城他也没有这种共存亡的心思。
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
“目的又是什么呢?”
方正眼角泛着泪花冲着云初的背影道:“我真的不是胆小鬼啊,是我娘……”
云初瞅着老羊皮的背影道:“我不会改变我的计划,不会因为任何人改变我的计划!”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在这个时候的大唐,一个农夫被权贵欺负,有的是仗义执言帮助农夫死磕权贵的读书人,最后往往还能获胜。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面对塞来玛莫名其妙的第六感,云初只好停下忙碌的双手道:“我都没有靠近过他们父子。”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啊,年轻的回纥人啊,你怎么能够忍受日复一日,夜复一夜的放羊生活呢?
是真诚!
几个人吃完了美味又有名的醋芹,啃了皇帝现在都没办法经常吃的牛肉,又一人用了两碗羊肉面片溜溜缝。
不信的话,可以去找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去问,这个漂亮的唐人少年郎是如何被白羊部牧女塞来玛拯救,并且积极照顾养好伤的。
而遍布龟兹平原的坎儿井地道,就是一个很好的避难所。
“你要去军营帮府兵们写家书?”方正很不理解云初的愚蠢举动。
塞来玛看着云初的目光开始闪烁,她好像有非常重要的话要说。从她的表情就能看出来,那句话非常非常地难以说出口。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水开了,蒲公英茶也就煮好了,云初端起木碗啜饮一口泛着苦涩味道的茶水,只觉得浑身通泰,有说不出来的痛快之意。
就在云初把目光落在那六个衣着清凉,身形饱满,每一个都有一个不亚于大尾羊屁股的胡姬身上的时候,刚刚喝了一口牛乳的老羊皮立刻皱眉道:“想要女人,等你加冠之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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