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峯:抛开杂念 对得起自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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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人就是胡人,云初在塞人部落居住了十三年,如何会不知道他们如何看待唐人。
每月朔望日,自然有牙人把钱交上来,四千贯!”
每一个胡人都割了突厥人一刀,也吃了一块,或者一小片突厥人的肉,最后,还有七个没有受伤的突厥孩子还活着。
云初强迫自己看完了整个过程,甚至还把自己的强迫症给逼出来了。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他偏偏选择了最糟糕的一条路,在焉耆王被杀之后才想起来抵抗,又在抵抗了一半的时候,选择了投降……唐军攻城的时候有死伤,这个时候,不屠城又能干什么呢?
牧人不可能有一个人数超过三千人的群体,一旦超过这个数目,在他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没有足够的草场供他们养活这么多的牛羊,也就不可能养活更多的人。
想清楚了这一点,云初很优雅的让开路,示意驼队先行,而骆驼背上的胡人也抚胸施礼,显得两方人马都非常的有礼貌。
“现在,我只想着如何守住这座城,将突厥人拖在城下,等武侯大将军来替我复仇。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肥旱獭的脖子上拴着一根铁链子,这东西在塞人部落可不多见,如今,铁链子的另一头抓在娜哈的手中,就知道羯斯噶这个人真的非常宠爱娜哈。
窗户小是为了保暖,门槛高是为了挡住沙子,门楣低估计是为了方便防御。
云初瞅瞅何远山道:“突厥奸细是吧?”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如果,发现他心怀不轨,杀了就是!”
云初点点头,觉得这个人谈吐不俗,就拱手道:“还未请教兄长大名。”
“咦?你还懂医术?”方正一下子就赤裸裸的从水渠里站起来,像是看到了宝贝。
唐人的官衙自然也是夯土房子,进去之后才发现这种狭**仄的房子其实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在烈日下比较凉快。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方正盯着汤锅,刘雄盯着汤锅,所有人都盯着汤锅,没一个有功夫说废话。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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