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仓》终极预告 只此一次的青春尽情肆意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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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
当云初的考察公示期过后,任命书下来的时候,他想问老师接下来的路该如何走的时候。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肥美的心肝在娜哈小小的嘴巴里骨碌一下,就不见了,焦脆的外皮,在娜哈两排米粒般的牙齿之下纷纷地碎裂,然后,瞬间不见。
这人世间从来就没有公平过,你有家世,可以不用拿命去换前程,我自忖有些才能,也划不着用命去拼一个前程。
云初没有看到娜哈,这让他有些失望,塞来玛跟着他们走了一会,就停在一棵高大的雪松下目送云初远去。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塞来玛见过云初在部族猛士羯斯噶教导下挥刀的样子,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从不停歇。
云初点点头道:“不纳税,不纳粮,不出劳役,平日里囔囔于众人之上,着华服,吃美食,御美人,煊煊于百姓之间,上可光宗耀祖,下可恩荫子孙。”
刘雄咬着牙道:“这该如何是好呢?”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这其实是很公平的,只要我们以后不要羡慕何远山,刘雄他们就可以了。”
“爷娘……”
【编辑:鲍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