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场确认!已击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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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要不要招些胡姬过来,虽然身上味道重了一些,将就着也能用……”
其中,最牛逼的一个疑问就是质疑皇权的独特性,以及唯一性。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洗的真仔细啊……你看,你看,又朝胯下招呼,那地方这小子已经洗了三遍了吧?”
“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就是去杀一下葛璐萨剩余的儿子,以及他的爪牙。”
从面貌凶恶的刘雄口中说出来,他只觉得这是一个下流的玩笑,转过头就忘记了。
侯三站在水渠里,他觉得眼前这些水被他的脚给污染了,需要等干净的水流从上面流淌下来的时候,再用水罐装水,才能符合云初的要求。
刘雄捡起开山巨斧瞅了一眼就丢开了不屑的道:“完全是花架子,想要破甲还不如用陌刀。”
云初盯着羯斯噶的眼睛看了好一阵子才低下头瞅着火塘里的火光久久不吭声。
不信的话,可以去找白羊部的大阿波羯斯噶去问,这个漂亮的唐人少年郎是如何被白羊部牧女塞来玛拯救,并且积极照顾养好伤的。
“我们家惯会生女娃,我有七个姐姐,嫡亲的!我还有十四个堂姐,也是亲的,表里表外的姐姐更是多得数不清,你好好地帮哥哥干活,等哥哥升官之后,随便找一个妹子嫁给你,你也就能升官了。”
在西域十三年,最让他放不下的就是塞来玛跟娜哈,现如今,塞来玛有了新的男人,娜哈也回归到了亲生父亲的怀抱中,云初由衷的感谢羯斯噶。
再有两天,就是驿站的快马来收取信件的日子,这个时候,应该有很多人都想跟家里报个平安吧。
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
回纥人对于药物的认知还处在蒙昧期,回纥人只要生病了,第一个到场的绝对是据说有飞沙走石力量的巫婆。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唐人就该穿唐人的衣衫看起来才好看,你穿皮衣一点都不彪悍,不好看。”
云初总以为何远山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混子,没想到当他从后腰抽出两柄香瓜大小的铜锤一路横砸着向前突进的时候,云初这才相信,这个混账能代替方正成为大关令,并不是因为给裴东风下跪。
云初答应一声,就带着一队府兵驱赶着那群刚刚杀人吃肉的胡人们去城外割再有一个多月就能收割的青稞了。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所以,他准备依靠这种方式直面大唐官府,而不是那个对大唐有着太多向往而变得有些脑残的老羊皮一样,从变成隋人的附庸开始自己的大唐路。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猛,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天知道他们的能力底线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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