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凶”半生:一家三口被枪杀34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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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拖着一只或者几只羊进帐篷抱着取暖。
“我就要吃旱獭——哇!”
这几个红的像是滴着血的字,远比回纥人插在营地周边的骷髅头有威慑力。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唐人的身份虽然还没有获得确认,在云初看来,这件事已经基本上不再影响他了。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方正大笑道:“我们大关令衙门总共就十一个人,依靠我们修城墙,修城门吗?
片刻之后,哀嚎声停止,巫婆试探一下他的鼻息,发现勐撒卡因为伤心过度,追随自己亲爱的父亲也去了腾格尔的怀抱。
用脱落的脚皮来思考也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骄傲的唐人不要他!
“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而一个真正的武士就不该去睡大尾巴羊,离开这里,我带你去寻找草原上最美的女人,引导你的手去抚摸那些滑腻温暖而又雪白的身体,只有当你在她们身上驰骋的时候,你才会觉得你是一个真正的武士。”
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云初经常叹息自己前辈子没有赶在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当官,那个时候当一个官,真的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回去之后我给你做沙葱牛肉包子,那东西可比烧旱獭好吃的太多了。”
方正点点头道:“是啊,人去当劳工修城,修城门,带来的牲畜,粮食,会被就地征收,充当军粮。”
一个全身上下中了七八箭的一个家伙,虽然倒在了地上,嘴里冒出来的却是实打实的突厥话。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云初想了一下,就从外边找来两个木板,将麻布撕成窄窄的布条,用两片木板固定住方正的腿,再用细麻布条牢牢地将腿跟木板固定起来,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出现瘸子的概率会小一些。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一旦进入轮回,皆是虚妄。
润物细无声才是混进去的最高境界。
云初咬着牙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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