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天全天气温在冰点以下,夜间有弱降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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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的时候,云初是被鸟鸣声唤醒的。
“不,既然我以后要在大唐生活,我认为从一开始就不该沾染任何不该沾染的身份。”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吃饱了饭,就要干事了。”老羊皮瞅着云初嘴角的米饭粒摇头笑了。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雕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战笼遴选,对于西域武士来说,是发家最快的渠道,同时,也是距离死亡最近的道路。
这就是回到族群的好处,虽然云初不是唐人,在他心里却默认唐人跟他是一个祖宗。
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他们更加喜欢把收集到的,干的,碎的,湿哒哒的牛粪打碎,用水和在一起,做成饼状,然后细心地一个一个贴在墙壁上,岩壁上等候晒干。
云初吼完刘雄之后,端起自己的羊汤碗就去了渠水边纳凉,几个没有吃到面条的人,也纷纷喊着晦气。
云初的影子就倒映在水中,所以,侯三就决定再多等一会,好满足云初那个不怎么讨喜的干净要求。
云初在龟兹城就这么漫无目的的乱逛,渴了,就从坎儿井里引出来的渠水解渴,饿了,就去隋人开的食肆吃饭,到了晚上,就栓好马,在唐人店铺的屋檐下凑合一宿。
以上,就是老羊皮专门用来针对回纥部落中所有他看得上的少年人的专用话术。
方正笑道:“再看看,时间长了,只要发现这是一个好娃子,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
碗底已经放好了葱花以及磨成粉磨的盐巴跟剁成碎末的天山乌梅,面条压在这些调料的上面,再用滚烫的羊汤一冲,盐巴融化不见踪影,葱花从碗底漂起绿莹莹的点缀在汤面上,加上一星半点的黑色乌梅若隐若现的夹杂在暗黄色的面条中间,再覆盖上薄薄一层暗红色的羊肉片,一碗让西北人死死活活都难以忘记的羊肉汤面就成功了。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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