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周振天创作艺术论》:有开拓性的诚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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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云初编好了皮鞭,就把这东西泡进化开的温热牛油里,等牛皮完全被牛油浸软之后,打散,再编织一次,这样处理过的牛皮鞭子就不容易皴裂,能用更长的时间。
云初低头笑道:“我在回纥人眼中就是异类,就像是牛群里混着的马,羊群里混着的狼,年纪小的害怕我,年纪大的防备着我。
老羊皮尽管很富有,能力也很大,然而,在龟兹城里,他不过是一个喜欢享福的老胡人存在感很低。
方正还想着晚上继续吃羊肉汤面,云初却没有给他们继续做的心思。
云初也不恼怒,继续朝何远山拱手道:“同样是麦面与羊肉,云某明日请壶正品尝一下何谓君子食,何谓奴隶食。”
云初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距离龟兹城两里地以外的高坡上,不远处就是一片胡杨林里。
牛羊是牧人的生命,可是呢,这个时候,就算是最勤勉的牧人,也不肯离开帐篷去照顾牛羊。
下雪,牧人是不害怕的,因为雪会被皮袍隔绝在外边,抖一抖就掉了。
等云初从胡杨林里再一次走出来的时候,老羊皮的眼珠子好像都不会转动了。
何远山道:“你要留下他?”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塞来玛跟娜哈应该有更好的食物,从今往后,他不用节省了,可以敞开肚皮吃东西。
门子揉揉眼睛瞅着云初道:“先欠着。”说完话就继续靠着桑树睡觉。
荒野中的孤坟很阴森,很可怕,如果坟墓里埋葬的是自己的祖宗,自己的亲人,那就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云初得到了一套茶具,那么,何远山得到的东西应该更多,由此可见,云初当说方正一个月只收四千贯这中间有猫腻的事情是真的,他真的只上缴四千贯,自己留下了更多的东西。
从头到尾,他都没有告诉塞来玛自己为什么会带着她们母女在这个并不适合捕捉旱獭的时候来到草蜢湖。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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