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在哈尔科夫州消灭超百名武装分子 含20名美雇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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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刻起,自己终于可以回归故里了,可以去那个在牧人口中宛若天堂一般的大唐去看看。
第四章:我不想当回纥人了
一个人的心有多大,那么他的餐桌就会有多大。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
从老羊皮这种人的视角来看,这样的帝王确实很不错,把日子过的舒坦,自在且幸福。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跟云初一起生活了十三年,对于这个便宜儿子,她还是了解的,这个孩子根本就忍受不了任何屈辱,更不会容忍任何人欺负她与娜哈。
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果然,方正比老羊皮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忍不住继续对云初道:“他们都是我的姐夫!”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强大的威猛的回纥武士除非脑袋掉了,才会死亡,否则,别的事情都是小事情,如果可能的话,喝一点滚烫的热酒就能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不光是云初一家三口缩在帐篷里不敢出来,其余的牧人也是如此。
云初仔细研究着上面的每一个字,口中不停地道:“庭州距离龟兹一千五百里,也就是说,人家要是准备找我们的麻烦的话,应该快到了。”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总体上,这是一群希望相互壮胆,又不愿意别人过多干涉他的一群人组成的部族,只要有分裂的机会,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背叛。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云初趁着烘烤行军灶的功夫,在火眼上烧了一大锅热水,好久没有洗热水澡了,在今天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下能洗一个热水澡实在是莫大的享受。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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