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有新线索!曾与其密切接触过的村民:她爱戴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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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笑道:“再看看,时间长了,只要发现这是一个好娃子,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
“回纥人总说自己在马背上可以盘旋如飞,轻捷如鹘,在唐人这样的骑兵冲击之下连一战之力都没有,区区百人就能撵着上万回纥骑兵漫山遍野的乱跑,不得不说,唐人的战力真的是非常的强悍。”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多了三十头羊,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云初,你不用离开了,我们有足够多的羊,可以过上好日子。”
在戈壁滩上,最配牛肉的东西其实就是沙葱,这种带着天然芳香剂的野菜跟牛肉混合之后,就会给牛肉沾染上青草的清新味道。
事实上,云初也没有心思搭理这些人,他如今归心似箭,只想着如何早点到长安寻找归属感,他连老羊皮循序渐进的法子都不肯接受,自然也不会接受这些地位低下的商贾们的帮助。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昨夜的谈话虽然短暂,却已经达成了共识。
云初闻言莞尔一笑,老家伙还是跟以前一样,只要有机会就想让自己当和尚。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云初再一次用看蠢货的目光看着方正不挪眼睛。
女人只要跟狼睡觉了,就会诞生出狼人,男人只要跟羊睡觉了,就会诞生出羊头人,甚至有一些回纥人开拓性的想跟老鹰啦,骏马啦,牦牛啦,雪豹啦一起睡觉,看看能不能诞生出新的强有力的后代,他们不仅仅这样想,还付诸实施……每年都死很多人。
“你这么老,跑不快,会被突厥人追上杀掉。”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云初不耐烦地道:“我是人,不是公羊。”
“年纪不大,家伙已经颇具模样,就是身上的毛少,不是胡种,还是一个雏……”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大阿波死去之后自然有一套属于亡者的仪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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