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西兰)两军举行第11次战略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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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云初总以为何远山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混子,没想到当他从后腰抽出两柄香瓜大小的铜锤一路横砸着向前突进的时候,云初这才相信,这个混账能代替方正成为大关令,并不是因为给裴东风下跪。
一份工作而已,用不着把命赔上吧?
这里不成,没有香水,加上不喜欢洗澡,再加上白日里的天气酷热,就不成了。
总体上来说,唐初的吏治还算是清明的,唐初官吏的个人操守还是基本上可以信得过的。
这一锅饭里面的面条不少,羊肉块也足,就是腥臊难闻的难以下咽。
去场围子里看看那些不穿衣服的胡姬跳舞也是不错的事情,有些胡姬身上的味道没有那么重。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就像野羊通过斗角来争夺交配权一样,这一套,在回纥部落里也同样盛行。
以上思考,全在电光火石之间。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云初顺从的点点头,他觉得塞来玛的话非常的正确。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只要唐军要打仗,回纥人一定会拼命地帮助,并且,只求作战,不求回报,有时候,哪怕是倒贴,也要主动帮助唐军跟别的,坏的,部族作战。
“不积苦劳,何以入仕呢?就算是某家出身高贵,这一身荣华依旧是用血,用命换来的。
食物绝对不是其中的主角。
“给我五百个铜钱,这东西就归你了。”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猛,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天知道他们的能力底线在哪里。
再用大锅煮了一锅羊肉,往里面丢了一根松木棒,扣好芦苇杆子做的盖子,压上一块石头,往灶眼里丢了一几根粗大的木头绊子,等水烧开,撇掉浮沫,就去了大关令方正的官衙。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方正叹口气道:“突厥人来了,胡人来了,他们可不管什么官府跟府兵的差别,只要能弄死一个唐人,就是人家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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