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部队》:流血流汗也是一种青春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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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对于白羊部塞人这种自己作死的行为,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
尽管他的理智告诉他,长安不可能有牧人们幻想的那么好,却又不愿意承认长安不如他们幻想的那么美。
不是这里的女人喜欢挨打,而是她们认为找一个强壮的,脾气暴躁的男人依靠实在是这个世道里活命的不二法门。
所以,云初家很多时候吃的旱獭,都不是云初从大肥那里骗来的,而是部族人捉到两只以上旱獭,送给云初一只,只希望他能在烧他们自家那只旱獭的时候,顺便把他的那只也一起给烧了。
云初点点头,他虽然不知道这个叫做方正的大关令为何如此普通,却如此的自信。
云初站起来仰视着高大的方正道:“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祖以时,然而早干水溢,则变置社稷。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现在,就看到底是葛萨璐强悍的身体战胜毒药,还是毒药战胜葛萨璐。
所以,他就去了居住在不远处的门子那里,准备借一些工具,把门窗开大一些。
浸泡了两个小时之后,倒掉水跟木炭,再顺着牛肉的纹理,将牛肉切成薄薄的片,再把片切成丝,最后变成豌豆大小粒粒分明的小小肉块。
就算是不小心踢到铁板上,被权贵把脑袋弄没了,他留下来的名声绝对可以让读书人的子孙前程更进一步。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这是一种本能反应,与人性无关,与感情无关,甚至与对错也没有关系。
云初是沿着水渠走的,走了不长时间,他就再一次看到了侯三,他的尸体被一根倾倒的粗树枝给拦住了,身体沉没在水下,脑袋露在外边,可能是因为水很冰冷的缘故,他的脸色变得非常苍白。
再加上汤饼的汤是羊肉汤,上面漂满了血沫子吗,这又成功的将云初的另一半食欲给谋杀了。
“这是我的家传宝物!”老兵嘟囔着摊开手。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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