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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
他们更加喜欢把收集到的,干的,碎的,湿哒哒的牛粪打碎,用水和在一起,做成饼状,然后细心地一个一个贴在墙壁上,岩壁上等候晒干。
乌云一般多的牛群,白云一样多的羊群送出去,得到少少的一点纸张,书本,经卷,画像,这让塞人非常非常的失望。
“我就要吃旱獭——哇!”
再说,人家已经很克制的在炫耀自家门庭了,只要姐姐足够多,皇帝成为自家姐夫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回归大唐对于云初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情,对于官员们来说不过是一件不足道的小事。
强大的威猛的回纥武士除非脑袋掉了,才会死亡,否则,别的事情都是小事情,如果可能的话,喝一点滚烫的热酒就能什么问题都没有了。
这件官服明显太小,有些不合身,穿在这个胖子身上紧绷绷的,把整个人勒的跟蚕一样,有好几道凸起。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她们会守在羯斯噶的必经之路上等待,一旦守到羯斯噶,就会摇着满是虱子的发辫,眨巴着眼睛,扭动着腰肢嗲声嗲气的跟这个前途无量的男人献媚。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这一根面不断地在云初手上翻腾,一头已经落进了羊肉汤锅里,另一头还在陶瓮里成团状。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所以,塞来玛跟娜哈今晚只能去完好无损的羯斯噶的帐篷居住。
塞人部族因为胆小,历来喜欢靠近回纥王帐驻扎,所以,有外敌的时候,塞人部族就很有安全感,如果,有了内鬼,塞人就倒霉了。
看过居住地之后,云初多少有些疑惑,这里的桑树巨大的让人难以置信!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云初顺从的点点头,他觉得塞来玛的话非常的正确。
大关令衙门里的行军锅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何远山,刘雄几个人这些天就没有回来过,一旦突厥人来了,这些锅一定会被抛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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