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以冲突,更惨烈的正在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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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钦佩的瞅着云初道:“你觉得我们……不,你们有胜算吗?”
裴东风奇怪的道:“我还以为你会鄙夷这些人的行为呢。”
“呜——”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虽然瘦小,这个家伙身上的毛发很重,尤其是脸上的胡须在肆意的疯长,导致他的那张小脸上,唯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他今天的任务很重,身为书吏,首先要做的就是要把官衙里堆积如山的文书分门别类的整理好,编好号码,到时候方便存取。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如果他不愿意投降,那就该立刻联系焉耆王阿那支一起抵抗唐军,就算会失败,也能被西域人称一声英雄。
“问题是只有坏人才能真正保护你跟娜哈。”
“你想干什么?”老羊皮的眉头再一次皱起来:“这已经是你能最快融入唐人的办法了。”
“跟我走吧,你们部落里除过喝血吃肉的虱子之外什么都没有,去外边看看吧,太阳照耀的地方都是金子,你只要抵达那里,拿起你的铲子,用力,对,就是用力的铲下去,金子就属于你……”
他们还处在1压2,3压2,无限循环的三股编原始时代,而云初早就进入了四股编织,五股平编、魔法编等超级编织时代,放眼周边的百十个小部落,只有他才能编织出一条结实强悍且圆滚滚的牛皮鞭子。
想想他的来路,云初也不觉得奇怪。
可以从字面上发现,府兵身上着强烈的个人色彩。
“这是我的家传宝物!”老兵嘟囔着摊开手。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这可能是他漫长人生中最后的希望,就是不知道他到底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这三个人中的哪一个。
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云初搭建房子的地方选的很好,是在三块巨石中间,只要在顶上加盖一些树枝,就能很好的掩盖火光。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云初在天山有不少的好朋友,只不过,这些好朋友都是野兽,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谁让他跟回纥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就越是喜欢跟野**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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