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讨好”,是礼貌还是过度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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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道是哪一个脑残会制造出这样的一个废物还拿到了战场上。
娜哈刚刚洗干净的小脸上,满嘴的口水顺着下巴往下流淌,云初叹息一声又把她的脸用水秃噜了一遍。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这一次,他来了……嘿嘿,那些胡人好好的日子不过,真是喜欢找死。”
他曾经受过的精密教育告诉他,挑战战笼,是最不合适他的一种发家方式。
问题是,你真的想这么干?据我所知,没有一个真正的读书人愿意干这事。”
这个孩子现在已经是一个合格的回纥勇士了,还能在马背上上下翻飞,轻捷地如同一只在马背上盘旋的鹞子。
“吃不惯?”何远山用筷子夹着一大块羊肉,瞅瞅羊肉,再看看面色发白的云初。
一般情况下,不战斗直接臣服的部族会被人家直接杀死,只有那些有战斗力的部族才会被其余强大的部族接受。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回纥人就不洗袍子!”娜哈倔强的反击。
当然,这跟排在最前边的都是突厥武士有关。
云初的影子就倒映在水中,所以,侯三就决定再多等一会,好满足云初那个不怎么讨喜的干净要求。
府兵们打仗不仅仅是勇猛向前,躲在何远山背后漫步战场的云初很快就发现,那些府兵们竟然分散开来,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各自统领七八个胡人武士,将偌大的集市街给分割成十几个小一点的战场,且相互支援,相互依靠,与人数差不多的突厥人鏖战,隐隐占了上风。
娜哈热热的呼吸弄得云初耳朵痒痒的,他反手在娜哈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跟谁学的?”
紧接着,斑头雁肥厚的腹部就会接触到水面上,急匆匆地向前冲一阵,然后平稳地漂浮在水面上。
空着肚子干活让人非常的渴望时间能走的快一些,方正咬着一块馕饼,看着云初跟侯三两人把堆积如山的文书全部搬出衙门,放在地上晾晒。
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
何远山等人只能站在一边呆滞的看着方正吃饭,云初条才下锅,方正已经吃完了上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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