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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比粟特勤答应我了。”羯斯噶多少有一些骄傲。
云初抱着双手在胸前,谦恭受教。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一旦进入轮回,皆是虚妄。
云初提着不断晃动的皮口袋跟大肥告别,大肥就再一次站在高处朝云初大叫,多少有些依依不舍。
一来,他觉得自己没有本事不挑不拣的睡一整个部族的女人,二来,这个不算大的回纥人部族里就没有一个能看得过去的女人。
“你要去找老羊皮是不是?”塞来玛又关心起云初的出路了。
云初已经习惯了这个时代日出而作,日暮而息的生活习惯,当他躺在硬硬的木条编织的床上,虽然很不舒服,他还是对灵魂中的云初道了一声晚安。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要是帮助被权贵欺负的商贾……所有人只会往他的脸上吐一口口水!
“妈妈央求羯斯噶叔叔给你要了马,你以后再也不用骑着老盘羊追杀米满他们了。”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结果,第二天,他就骑着马从矮人坡的悬崖上跳下去了,找到他的时候,人跟马都摔成了肉泥。
如果不是因为云初嫌弃放羊的时候太寂寞,太无聊,这头被狼群驱逐出来的老孤狼早就死掉了。
吃白米饭的第一要素就是品尝白米特有的香甜气,把羊奶倒进去……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草蜢湖就在它们的翅膀底下,也是它们此行的终点。
除过皇帝之外,所有人都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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