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宿敌在北京握手,这张照片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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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戈壁,沙漠上有很多很多的牛羊贩子,这些牛羊贩子对于牧民来说非常的重要,他们能带来远处质量优良的牛羊,也能把本地好的牛羊品种带去远方杂交。
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方正哈哈大笑道:“老子是从军营里出来的,能把事情弄清楚就很不错了。”
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你的暗道在什么地方?”云初等老羊皮叨叨完毕,就直接发问。
拿了人家的投资,就要有回报的准备,这一点云初清楚。
大唐军队中的识字率还是不差的,一百人至少有两个会写字的。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办不到……
裴东风一口气拿出来好几件青衫准备赏赐给有功之臣,就说明龟兹城里不可能有太多的军队驻扎。
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就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芦苇蒲团,一张矮几,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
说罢,就用手掸掸云初袍子上的灰尘又道:“唐人的衣服上就不该有灰尘。”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羯斯噶似乎不愿意跟云初说太多的话,抱起娜哈指指拴在水槽上的一匹枣红马道:“这是一匹两岁口的战马,是我从王廷给你找来的,弯刀,弓箭都给你准备好了,如果你想走,就随时走吧。”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再者,君子不暴食,取用有度,你这样往死里吃,那里还有半分君子的风度。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云初看了看羯斯噶道:“其中有六个还不足八岁。”
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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