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贴上标签的孩子,和为他而设的“十三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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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云初苦笑一声道:“据我所知,石国的商税是一半对一半,我就怕我们不收商税,那些胡人不但不会感激,反而会笑话我们是蠢驴。”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老羊皮跟阿史那特鲁有染,这一点都不奇怪。
对于白羊部塞人这种自己作死的行为,云初早就见怪不怪了。
看到情郎来了,正在教训娜哈的塞来玛目光立刻从凌厉变得柔和起来。
在默哀的人群中云初见到了羯斯噶,此时的羯斯噶虽然看起来很悲伤,但是,云初从他不时从鹰爪变幻成虎爪的手势看出来,这个家伙这时候的心情一定非常的愉悦且激动。
这虽然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与唐人进行的一场正面交锋,他却信心满满。
羯斯噶直到离开都没有跟云初谈起让塞来玛跟娜哈进入他帐篷的事情。
幸好,羯斯噶一直把哪哈当女儿看,其实,云初还知道,羯斯噶就是哪哈的亲爸!
天亮的时候,云初一个人离开了老羊皮家,不仅仅是他离开了,他还牵上自己的枣红马,背上自己的牛皮双肩包,带着自己的弯刀,弓箭,骑上马,整个人看起来是一个英姿勃勃的唐人少年。
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一旦成为石国甲士,就能获得非常多的财宝,美丽的女子,以及一座美丽的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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