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职业”不新 “上门做饭”能否一直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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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能说出这一番话,已经算是把云初当做真正的朋友来看待了。
塞来玛看着云初的目光开始闪烁,她好像有非常重要的话要说。从她的表情就能看出来,那句话非常非常地难以说出口。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事实上,老虎崽子也可以吃狗的奶水长大,这一点你太偏颇了。”
读书人,会写字的人,还能写一手好字的人则是龟兹镇凤毛麟角一般的存在。
以前的时候,他们非常非常的喜欢唐人,还联合很多部落一起在天山南北修建了一条“天可汗道”。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不论是两人抱不拢的树干,还是树干上瘰瘰疬疬的疤痕都证明这些桑树经历了漫长的岁月。
于是,所有人都在关注云初,却没有人主动搭理他。
龟兹镇历来是西域兵家必争之地,这些桑树距离城池如此之近,完全可以拿来制造一些工程器具,那些人却愚蠢的放弃了,这中间应该有一些云初不知道的原因。
“你找到了,为何不与他们说话?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回纥少年米满早早就看到了云初,他本来不想经过云初的放牧地的,只是这个时候腿很软不太想绕远路,这才壮着胆子学狼叫了一声,跟云初打个招呼,硬着头皮牵着母羊穿过云初的放牧地。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有的少年人听了一段,就急冲冲的收拾东西跟着老羊皮走了。
“多了三十头羊,我们的日子就好过了,云初,你不用离开了,我们有足够多的羊,可以过上好日子。”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淡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老羊皮;愣了一下道:“这就走?你不是舍不得离开吗?”
羯斯噶是真的很喜欢塞来玛,为了塞来玛他甚至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云初放下手里的牛皮带子笑眯眯地道:“你想看到我过上好日子的模样,首先啊,你一定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你最好多活一段时间,只要你活得足够长久,我保证你会看到我美若天仙的妻子,健壮如牛的儿子,以及让很多很多人都想娶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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