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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哈才会爬的时候,就能准确的在羊圈里找到有奶水的母羊,并且会无师自通的叼着奶房啜饮,喝饱了奶水之后,还会蜷缩在奶羊的肚皮下边,跟其余的小羊羔一起贴着母羊暖暖和和的睡觉……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我的小雄鹰,你准备好离开家出去翱翔了吗?”老羊皮冲着云初在笑。
人死了,还会有孩子诞生,再成长成男子汉,城池被毁掉了,这并不重要,只要有坎儿井,这个地方有会在很短的时间里重新变得繁荣。
云初进门的时候是一个流浪的人,出门的时候,他已经是龟兹镇大关令方正的书吏。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他喜欢跟着老羊皮学习。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他们对待牛粪不是普通人对待燃料的态度,而是对牛粪和牛粪火有一种别样的感情。烧酥油茶或做饭时候,很容易点燃的干牛粪,闻着干牛粪燃烧时散发出来的青草的清香,瞅着橘红色的火苗舔舐着陶锅或者铁锅,这个时候,跳动的火苗以及锅具里面咕嘟嘟的声音都会给他们带来欢喜,吉祥,安全以及温暖的情感。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该是时候礼貌的离开了。
他们不吃鱼不是因为有什么禁忌,而是根本就不会处理鱼!
云初觉得自己占大便宜了,毕竟,一个连户籍都弄不清楚的人,一进门,就比别人地位高,这让他多少有些不好意思。
云初笑道:“铁还有生锈的时候,你们要是不听劝啊,以后被病痛折磨的死去活来的时候别来找我就行。”
方正被云初看的有些发毛,就小声道:“哪里不对?”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当一个从八品大关令的书吏,这个起点已经非常非常的高了,高的出乎了云初的预料之外。
“给我一个准话,这关系到能不能活命,我不想在这件事上犯下半点错误。”
紧接着,斑头雁肥厚的腹部就会接触到水面上,急匆匆地向前冲一阵,然后平稳地漂浮在水面上。
“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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