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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
人人都说青狼被婆润可汗的亲卫们给打跑了,婆润可汗甚至说青狼的人头已经成了他帐房里的一件装饰品。
云初仔细地看着方正那张方正的脸想了一下道:“除非你先能证明我是唐人。
云初继续看文书,还把两份文书翻来覆去的看了好几遍,最后问道:“武侯到哪里了?”
“可惜了,这里的桑叶肥嫩多汁,你看,马都喜欢吃,问一句闲话,咱们的大关令真的有那么多的姐姐吗?”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这样一来呢,就保证了牧民们饲养的牛羊的种群的多样性,保证了牛羊繁育的时候,会不断地优化,而不至于因为血统过于单一而逐步凋零。
不过,这已经不妨碍方正将这些东西统统归类于药材这个大类。
云初摊开手笑道:“因为我只要活着,就一定有升官的机会,不需要拿命去拼。”
云初接过洋葱,这是两枚红皮洋葱,很珍贵,是远方的驼队从大小勃律国那边带过来的,应该是比粟特勤赏赐给羯斯噶的。
这种读书人一般是做不了官的,就算是当官了,被砍头的可能性也非常的大。
因为,一般的先生,绝对不会给自己的学生灌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样的混账学问。
锻炼了写作水平,还获得了无数府兵们的感谢,不过呢,这些人都不算什么好人,感谢人的方式就是上战场之后可以站在云初前面替他挡箭,没有一个人提起云初多少有些期待的润笔之资。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老狼吃完了带着鱼鳞的鱼皮,就把目光放在被篝火烤的吱吱作响的烤鱼上。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既然方正说你聪明,我就把你当一个聪明人来对待,差事办好了,赏你一袭青衫。”
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这个时候,普通的牧民家庭就没有资格养育这个美丽的孩子了,会被部族中管事阿波把美丽的女孩子从家里带出来,送给比他地位高的埃金老爷。
你想不想要她?如果想,后天剪羊毛的时候我把她偷偷带出来,你给她烧一只旱獭……”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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