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早至上午有轻雾,能见度较低,最高气温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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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台弄好之后,侯三就把煮饭的器具也一并送来了。
方正一连吃了三海碗之后,理智终于归来了,他把第四碗让给了何远山,只是在送面碗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不舍。
壮汉让开路,云初与他擦身而过,就在两人擦肩而过的时候,云初看到这个壮汉脖子上的刺青,是一只仰天咆哮的青狼。
“龟兹镇第九折冲府兵营大门外五百步的地方有一家隋人开的食肆,名字叫长安食肆。
“这些人你怎么便宜处理掉了?这好像不太符合你平日的行为。”
羯斯噶摇摇头指着不知所措的塞来玛道:“你应该庆幸是塞来玛的儿子。”
西边的那条大沟其实就是部族人平时上厕所丢垃圾的地方。
也就是因为有这头老狼,云初才会在晚上带着塞来玛跟娜哈离开部族营地,来草蜢湖边宿营。
死亡的概率太大,太大了。
下雨,牧人也是不会害怕的,雨水最多打湿皮袍的外层,只要肯多活动,死不了。
“咩咩……”黑眼窝叫唤了两声,云初家的母羊群就很自然地围拢到黑眼窝的身边。
云初转过头不想面对着方正累累垂垂的东西说话。
玄奘说:是阿弥陀佛。
塞来玛突然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看远处似乎在看她的羯斯噶,立刻猛烈地摇头道:“那些人会笑话羯斯噶的。”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才吸吮掉草茎上的甜味,一头足足有一米多高的大尾巴羊,迈着袅娜的脚步走了过来,从云初手里夺走那根草茎,三两下就吞进了肚子。
这种能力云初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训练,五岁时分已经练习到了大成,可以无视食物的形状跟味道吃的沟满壕平,直到八岁以后自己能给自己弄饭吃的时候才没有继续使用,没想到,今天又要重温这种本事。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目送他们走远,云初就来到整修好的火塘边上,煮上一锅蒲公英茶,往里面丢了几颗乌梅,静静地等待水开。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当云初出现在她们面前的时候,第一个发现云初存在的不是自称视力极好可以看清楚天上老鹰模样的塞来玛,更不是闻着味道就能知道云初在那里的娜哈,而是一只猥琐的肥旱獭。
与其这样说,还不如说自己是塞来玛怀胎九个月的产物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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