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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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羊皮跟阿史那特鲁有染,这一点都不奇怪。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你变得越来越有意思了。”
云初是这个九姓铁勒回纥白羊部族中最勇猛的一个少年。
侯三是在伺候云初洗澡,方正几个人明明也在洗澡,不管自己洗的如何,却在偷窥云初洗澡。
老羊皮招招手,跟着他的那些少年们立刻在骆驼边上用身体形成了一道阶梯。
门子揉揉眼睛瞅着云初道:“先欠着。”说完话就继续靠着桑树睡觉。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太宗皇帝定的,你对他老人家有什么意见吗?”方正学着云初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道。
“傻子,突厥人只会驱赶一群被他们打垮的人,绝对不会把他们杀死在半路上,他们需要这群人去传播恐惧,去传播突厥人的英勇,这比杀死他们更加的有价值。”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
“云初,带我去长安吧。”
塞来玛之所以觉得说这件事很为难,不过是担心云初一旦知道自己不是她亲生的,会丢下她去找亲生父母。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云初愣了一下道:“咦?我们是官府,不是府兵,怎么也要打仗吗?”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猛,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老羊皮的家真的很好,最让云初喜欢的就是院子里有一道蜿蜒流淌的渠水,水清凉而清澈,汩汩的从葡萄架下穿过,坐在刚刚长出大片大片叶子的葡萄架下,暑气全消。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方正这个人还是很有些义气的,临走的时候赠送给了云初一把金茶壶,跟六个金茶杯。
云初匆匆的回到桑林地,好在侯三还在,只是这个家伙睡着了,还流淌着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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