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年入20万,我变成“害虫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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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吃第四碗的时候,方正按住了他的饭碗道:“别折磨自己了,如果你会做饭,就领了粮食自己做。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这一套云初以前就运用的炉火纯青,要不然也不会才二十八岁的年龄就获得重用。
你们把我在白羊部连锅端来了,那里有我的养了我好些年的养母,跟一个从会说话起就一直喊我哥哥的女娃子,她们要是死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就没有好日子过了。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云初早出晚归的砍柴,储备粮食,就连大肥麾下的旱獭,他也弄死了好几只,导致大肥现在已经不愿意理睬他了。
“不会,佛觉得有意思的人一定不会死,如果你死了,就说明,你没有那么有趣!”
看样子这对母女似乎想要吃烤羊肉了。
按理说像你这样的少年人,应该有很多的商户们愿意收留你。”
掌固张安他们正在杀牛,准备制作牛肉干,这是早就开始准备的军粮,打发哑巴去要了一大块新鲜牛肉回来,云初带着只穿着一个红肚兜的娜哈去拔了不少的沙葱回来,让这孩子一根根的挑选沙葱,他则开始发面,剁牛肉馅子。
云初看了方正拿来的醋芹,吃了一口之后,就立刻断定唐人很可怜,就没有吃过什么好东西,这个醋芹可不是往芹菜里倒醋这样的菜式。
稍微休憩了一会,他就顶着大太阳回到那个破烂的衙门继续整理文书去了。
即便是龟兹城里的那些美丽的歌姬们想要去长安,也是困难重重。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爬上龟兹城残破的土墙之后,立刻就看到了城墙外边还有一座新城,那座城上飘拂着密密匝匝的旗子,其中一面黑边红面的旗子最是显眼,上书斗大的一个唐字。
塞人干活就是这样的,不但简陋还不好看。
心头鄙夷的念头才起来,他没来由的想起很久很久以前,那些离开中原去了番邦的人,好像也是这个模样。
让他多快乐一段时间吧,过不了多久,他就快活不起来了。
今天因为要吃烧旱獭,云初家的晚饭就比往常晚了一些,不论是塞来玛还是娜哈,都抱着膝盖眼巴巴地瞅着火堆里的那个黑疙瘩。
壮汉笑道:“你总是把最好的都藏起来。”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身为读书人,就该有读书人的自觉。
这也符合关中子弟好武的特质,再看看云初那张浓眉有山脊,大眼往上翘的长方脸,胖子已经可以认定,这就是一个关中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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