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黄仁勋点出“致命伤”,台当局还装听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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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大户人家的小爷来西域了。”
云初指指正鱼贯进城的回纥人问道:“这些人也归我们统管吗?”
尤其是云初家用白水煮出来的羊肉,蘸上他们家用盐巴腌制过的韭菜花一起送进嘴里,只要是吃过的人,没有一个说不好吃的。
这让人不得不赞叹生命之顽强。
老羊皮是云初见过的最老,最老的一个胡人!
他做的事情远比塞来玛知道的多得多。
在说这些之前,咱们是不是商量一下,我能不能不要再当回纥人了,我实在是受不了他们了。”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要当唐人,那就要当一个纯纯粹粹的唐人,要当一个经得起别人检查的唐人,大唐建国已经二十五年了,我只有十三岁,这个时候,你说我是一个大隋的遗民,本身就有不臣之心在里面。”
瞅着勐撒卡得意洋洋地拿着一大把烤羊肉离开,羯斯噶皱眉道:“也不能这么没脾气吧?”
老羊皮懒懒的道:“我们有更加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没时间把这些漂亮的小伙子们卖一个更好地价钱。”
云初现在连大唐白丁都不算,他是铁勒回纥人,还是铁勒回纥人中,完全不以勇猛著称于世的塞人!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早点回去吧,再不回去,我就要死在这里了。”
云初冷笑一声道:“不干这种事情的人就算不上真正的读书人。”
你知道不,她唱起歌来真的能迷死人,夜莺的声音也没有她的歌喉动听。
有的少年人听了两段之后就跟着老羊皮走了,很长时间过后,人们有可能在某一个王的后宫见到他,那时候的他穿着华丽的衣裳,佩戴着闪闪发光的宝石,依偎在王的怀里,扯着尖利的嗓子为来宾演唱大段大段的《乌古斯传》。
部族里多了很多陌生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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