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结局,看《狂飙》为什么能“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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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笑着点点头,就扬长而去,颇有些君子不器的模样。
方正大笑道:“怎么没干?其实就不用干,龟兹城中没有哪一个驴日下的敢贪墨老子的钱。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你不用害怕我,等羯斯噶谋划的事情结束了,我就会离开,你只需要记住,你有一个名字叫做云初,长着黑头发,黑眼珠的儿子,总有一天,你会在这个戈壁上听到关于我的传说,就像你经常唱的歌谣里的那些英雄一样,我的名字也会被所有人传唱的。”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塞来玛并没有觉得意外,叹口气道:“我就知道回纥人的帐篷留不住你,可是,你想当唐人很难。”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云初仔细研究着上面的每一个字,口中不停地道:“庭州距离龟兹一千五百里,也就是说,人家要是准备找我们的麻烦的话,应该快到了。”
云初今天错过了朝食,等到门子呼唤着开始吃晚饭的时候,他已经非常的饥饿了。
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
云初,我父亲说过,你只要乖乖地听话,他就不动你帐篷里的人。”
塞人族好像很满意,塞来玛她们也好像非常地满意,于是,塞人的生活习惯在迅速地向回纥人的生活习惯靠近。
“回去之后我给你做沙葱牛肉包子,那东西可比烧旱獭好吃的太多了。”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抓活的,尽量多抓活的,这些突厥狗老子有用。”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因为,在这一场冻雨期间,死掉的人很多,牛羊更多,大家心情都不好,自然没有人细究。
现在,云初不能确定的是,老羊皮到底是要送他进战笼还是去当马贼,不过呢,从老羊皮在他身上投入来看,目标应该是——大唐。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而这两位,昨晚跟着云初混了一顿野菜羊肉馅饺子之后,三人已经是可以拉出去割鸡头,烧黄纸的亲兄弟了。
西州刺史则是一个叫做何书同的一个四品官,从文书上来看,此人的存在感很低。出自西州刺史府的文书大多是刺史属下的司户发布的。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对于这一点,云初深有体会,他所处的塞人部族,在过去的十三年中,也经历了颠沛流离的生活,经历了战乱与压榨,偏偏部族总人口好像并没有明显的减少,两百帐,一直都是两百帐,不增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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