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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今晚的暮食是羊肉,牛肉,羊肉面片,配凉拌苦苦菜,侯三跟哑巴马夫给云初弄来的韭菜花被腌制成了韭花酱,今天吃正好合适。
再加上这件事根本就不是小小的龟兹大关令衙门能推动的事情。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自从会走路,云初就开始学习如何不从羊背上掉下来,自从可以骑马,云初就一直在研究如何不从马背上掉下来,今天,这一身技能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隋人已经失去了他们的王朝,我现在跟隋人混在一起有可能变成唐人吗?”云初问道。
部落里的很多女人都很羡慕。
反正,你们那么年轻,那么帅气,那么好看,怎么看都是我占便宜。
云初则开始烧热水,才离开娜哈两个月的时间,这孩子已经脏的要不成了。
老羊皮把脑袋靠在胡姬怀里,揉捏了一下脸上的乱毛笑道:“你最好能聪明一些,将来我们到了长安也能过得舒坦一些。,我听玄奘说,在长安仅仅有钱是不成的。”
羯斯噶是回纥人的土屯,意思是战士队长,可以领一百个回纥骑兵。
她想扑上来,只是云初那一身整齐的唐人官服让她生生的止住了脚步。
我勇猛的样子被昨天带领我们与突厥人作战的比粟特勤给看中了,要我进入他的卫队,从今往后,就不用再参与放牧等闲杂事情了。
继而用自己本来就知道的一些学识印证之后,让他获得了自己所在的地域坐标,以及时空坐标。
身为一只大大的拖油瓶,能被母亲的新欢如此对待,羯斯噶可以说已经做到了他能做到的一切。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就在今夜,应该有很多很多的小部族都在发生同样的战斗,因为,新的王就要登基了。
牧人家里都吃野菜,只有云初家会把野菜煮熟,切碎,加上野葱,野韭菜,盐巴,挤一点酸梅汁水,再用烧化的旱獭油泼一下再吃。
军医给方正的腿糊了厚厚一层绿了吧唧的药膏,嘱咐方正万万不要胡乱动弹,就提着自己的家伙事走了。
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
美味的食物就是有这样的魅力,他可以让人的嘴回归本来面目,用来品尝美味的食物,而不是说一些让人感到不舒服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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