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这位总统受王储热情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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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手叉子轻易地切开了旱獭圆滚滚的身子,娜哈的惨叫声就响了起来……
西域人生孩子的时候会死人,放牧的时候经常被狼叼走一两个,没有东西吃又会饿死一些,还会因为疾病,意外死掉一些……再加上死于战争斗殴的,好像永远都死不干净,永远都有人从犄角旮旯里冒出来,重新组成一个又一个的部族,一个又一个的王国。
城里死人太多,当然就不适合屯军了,是担心发生瘟疫什么的。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我醒来的时候就在白羊部,在那个部族里我生活了三年,部族大阿波说我不是塞族人,应该会到自己的族群里去,我就来到了龟兹,寻找长相跟我很像的人。”
云初在去大关令官衙的路上,看到了一家售卖胡麻油的店铺挑出来了写着这四个字的招牌。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何远山几人听了这话一个个用近乎哀求的眼神看着裴东风,说真的,他们也非常的想要一袭青衫穿,因为,在大唐,穿上青衫,就等于正式踏进了官员的行列,就何远山这个壶正,还是吏员,而非官员,龟兹大关令衙门里,只有方正一人有资格穿上青衫。
云初起身来到塞来玛的身边重重的拥抱了一下这个将自己养大的女人,在她耳边轻声道:“妈妈,我走了。”
开始的时候,云初很不理解它们这种主动找揍的行为,在回纥部落待的时间长了,他也算是看出来了一点门道。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接连十天,云初把自己埋在了文书堆里,日以继日的研究他能看到的所有文书。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云初的心很是安静,几乎没有起任何的波澜。
事实上,云初也没有心思搭理这些人,他如今归心似箭,只想着如何早点到长安寻找归属感,他连老羊皮循序渐进的法子都不肯接受,自然也不会接受这些地位低下的商贾们的帮助。
帮人写信报平安自然是好事,云初最在乎的却是信的内容。
老羊皮也在看唐人的军寨,看了一会就遗憾的对云初道:“你应该成为一个唐人的。”
方正笑道:“再看看,时间长了,只要发现这是一个好娃子,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
何远山道:“换成金沙也不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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