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与自然中穿行:“骑行热”引领出游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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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憨厚的摇摇头道:“我可能没有那个福气。”
他就这样一步步地走下阶梯,最后来到云初面前仰望着他道:“早就该跟我走了,你却为了一个愚蠢的女人多在这个野人窝里待了三年。”
云初点点头道:“不错,你的上官会认为你收到了八千贯,其中一半进了你的口袋。”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呜——”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云初爬上大石头朝部族驻地看了一眼,发现很多帐篷都被烧了,直到现在还冒着烟。
他带来的酒一点都不好喝,甜中带着酸,酒味一点都不浓郁,如果非要用一个特别恰当的形容,云初觉得这东西也就比醪糟强一点。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现在,就看到底是葛萨璐强悍的身体战胜毒药,还是毒药战胜葛萨璐。
云初今晚的暮食是羊肉,牛肉,羊肉面片,配凉拌苦苦菜,侯三跟哑巴马夫给云初弄来的韭菜花被腌制成了韭花酱,今天吃正好合适。
“云初我给你找了一匹马!”羯斯噶把羊腿递给塞来玛就来到云初身边。
云初却把这些东西一一摊开来晾晒,没有放过一本。
由此可以看的出来,方正这个大关令还是很惜命的。
云初知道他苦苦等待的兔子已经到来了,接下来,就要看他如何捡拾这个自己送上门的肥兔子了。
“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
处理完毕了这件事,云初就去白羊部找塞来玛跟娜哈去了,毕竟,这是何远山亲口答应他的事情——不能正大光明带走,只能偷偷地,在不损伤白羊部人乐观精神的情况下带走她们。
唐人的官衙里,一天只有两顿饭,早上十点一顿被称之为朝食,下午四点钟再吃一顿被称之为暮食。
云初笑道:“我本身就是一个唐人。”
听到云初囊囊的靴子声,老羊皮微微睁开眼睛瞅着他笑道:“怎么,想起我的好来了?”
塞来玛则在帐篷门口的一个木头柱子边上编织着牛皮马鞭。
“都是我的……”这是方正在吃了第一口面条之后下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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