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鲶鱼”事件,捕捞后还要有“晾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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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一边喝酒,一边看云初在他的腿上施为,不喊痛,也不叫唤,就是低着头喝酒。像是在做一个很痛苦的决定。
部族中真正一年四季都用柴火取暖的人家只有他们一家,别人家更喜欢用牛粪,骆驼粪。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云初摇摇头道:“唐人经商自然是有优待的,可以按照国内商税执行,可是呢,那些来经商的胡人呢?”
方正叹了口气道:“不成,陇右道的折冲府一向眼高于顶,跟我们安西军不怎么对付,玉门关守将可能不会通融。”
刘雄咬着牙道:“这该如何是好呢?”
城里所有的粮食都被送到专门的粮仓,牲畜也被驱赶到一个专门的大围栏里等着挨宰。
勐撒卡见云初低头了,就得意地道:“我父亲当然会吃,每一次都属他吃的最多。
云初一点都不喜欢这种被后来的读书人称之为坚韧的行为。
“如果你的融入唐人的速度够快,就以仆人的名义带我去长安,如果你融入唐人的速度慢,那就带着我的骨灰去长安,并亲手把我的骨灰送到玄奘的面前。”
云初摇摇头道:“没有半点胜算,死定了。”
“那就要看婆润可汗是不是会怜悯葛璐萨,比粟特勤毕竟是婆润可汗儿子中的一个。”
云初低头打量一下自己的穿着,好像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上身就是一件棉布短褂子,下身就是一条肥硕的棉布大裆裤,脚上穿着一双不分左右的黑色麻鞋,再加上梳成马尾巴的半长头发,除过让云初看起来利索一些之外,文弱一些,没有太大的变化。
方正叹口气道:“突厥人来了,胡人来了,他们可不管什么官府跟府兵的差别,只要能弄死一个唐人,就是人家的胜利。
现在,又是葛萨璐父子的死……
这样的话直接说太不适合这个风光霁月的大唐了,更不符合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明月的时代了。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龟兹处在庭州与西州之间,位置不远不近,武侯大将军是劳师远征,阿史那贺鲁在跑了一千五百里之后也算是劳师远征。
能做的事情云初都做了,假如羯斯噶还不能借助这个机会上位,云初也没有办法,只能证明羯斯噶这个人不适合当官,是一个真正的烂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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