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费:让人欢喜让人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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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
习惯性的越过酣睡的方正,云初坐到了角落里的矮几边上,掀开了自己准备要看的文书,抛弃杂念,认真的阅读起来。
回桑林地休憩的时候,云初看到了站在城墙上的老羊皮,老家伙今天为了显得明显一些,特意穿了一件纯黑色的羊皮大氅,如此闷热的天气里在城墙上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也不知道会不会中暑。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他自称走遍了整个西域各国,甚至陪伴一个叫做玄奘的和尚去过一个叫做天竺的国家。
云初的影子就倒映在水中,所以,侯三就决定再多等一会,好满足云初那个不怎么讨喜的干净要求。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你正好八岁,已经过去五年的时光了,我也教导你五年,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你这一身的本事小雄鹰,相信我,你应该去长安,而不是继续留在西域这个烂泥塘里拖着尾巴弄得满身污秽。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被羽箭射中的人一般能活一段时间,主要是这种刺穿伤如果没有伤到心脏跟大脑,对人的杀伤力是很有限度的。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老羊皮轻轻摇头道:“我在这里守候了六年,就是在等你一起回去。”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当云初背着一捆高高地柴火从丘陵那边回来的时候,塞来玛已经给种羊喂完水,种羊们也被需要配种的牧人们给请到他们家的羊群里去了,在接下来的十天时间里,云初不用出去放羊了。
云初指指院子里清亮亮的渠水道:“你觉得我会信吗?”
方正呵呵笑道:“你如果是唐人,我迟早会知晓,你如果不是唐人,我迟早也会知道。
云初在白羊部就像黑夜中的月光,乌云中的闪电一般的存在,老羊皮自然不会放过他。
满身浴血的何远山冷漠的对刘雄下令道:“把突厥人找出来,只要是活着的都要,我要让这一城的人,人人都砍突厥狗一刀!”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他特意留下来了两个最坚强的突厥奸细,打断了他们的手脚,安置在城外的一个高台上,贴心的给他们准备了清水跟食物,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死的太快。
老羊皮似乎又陷入到了追忆之中,用自己满是皱皮的手深情的抚摸着身下的城墙。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把书读的有滋有味,读的物我两忘之后的读书人,往往就会瞅着天上的明月产生各种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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