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总统抵达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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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何远山口干舌燥之时,一罐子清水从后面递过来,何远山回头发现是云初,就提起罐子痛饮一顿,用沙哑的嗓子道:“我以为你已经走了呢。”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看到情郎来了,正在教训娜哈的塞来玛目光立刻从凌厉变得柔和起来。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说着话还舔舔嘴唇,颇有些期待的问方正:“关令,你也是大户人家出身,云初说的君子食,到底好吃不好吃?”
云初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觉得从老羊皮这里学到的东西对他来说非常的重要,尤其是说长安官话,用毛笔写唐人文字,学习唐人的礼仪……
“不错就吃!”刘雄最看不起云初这种惯爱作假的读书人了。
云初抬头瞅瞅刘雄道:“你吃了六碗,把所有的面都给吃光了。”
每当娜哈吐口水骂人的时候,那些女人就会追打娜哈,只要娜哈被追打了,云初就会跳起来追打那些可恶的女人,只要云初开始追打那些女人,那些女人的父兄,弟弟们就会围殴云初。
尽管他知道人跟羊在一起之后,因为生殖隔离的原因不可能诞生出羊头人。
如果说部族里漂亮的小姑娘总是属于可汗,那么,部族里面最好的小伙子就属于少年人的引路者——老羊皮。
一个人,一个家族创造一个族群,一个国家,在这里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至于男人们就沉默的多,一路上除过喝水,吃东西之外,没有多余的话。
塞来玛的一番话让云初多少有些伤心。
没了,龟兹城,咱们兄弟说不定就要去西州当差,那里的条件更好一些。”
一个不愿意留在原来部族的人,尤其是武士,可以选择的活命之道其实不多。
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博一个马上封侯是所有府兵的终极梦想,只是,这种梦想在很多时候都随着生命的消失戛然而止了。
云初见方正,何远山都在瞅着他等解释呢,就微微一笑道:“金斧头,银斧头,铁斧头,你们要哪一种?”
唯独对于大唐读书人来说,这件事大有商榷的余地。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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