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军:雄兵出击》新浪潮论坛 还原历史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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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回到帐篷里,云初跟羯斯噶接受了塞来玛跟娜哈帝王级别的服务。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云初自然是不加理会的,他如今在大关令衙门混得风生水起的,已经不愿意跟老羊皮这样的人混在一起了。
一个英雄带着龟兹城里那些有八百个心思的乌合之众打败突厥大军,最终戎马凯旋的故事的发生地。
“都护府户曹裴东风。”
短短三天时间,龟兹城里的人都知道城里来了一个干净而又漂亮的唐人少年郎。
这样一位身份尊贵的人,别说吧自己当大关令的小舅子打成方的,就算是搓成圆的,皇帝也不会问一声。
很正常的流程,在文书上只是被提了一句,方正走了,大关令衙门就由壶正何远山领衔统领,刘雄成了新的壶正,哦,云初也进了一步,成了大关令衙门里有名有姓的文书掌固。
拿了云初金子的侯三很听话,或者说这个家伙本身就非常的享受当仆人的过程。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瞅着勐撒卡得意洋洋地拿着一大把烤羊肉离开,羯斯噶皱眉道:“也不能这么没脾气吧?”
云初放下手里的牛皮带子笑眯眯地道:“你想看到我过上好日子的模样,首先啊,你一定要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你最好多活一段时间,只要你活得足够长久,我保证你会看到我美若天仙的妻子,健壮如牛的儿子,以及让很多很多人都想娶的女儿。
窗户小是为了保暖,门槛高是为了挡住沙子,门楣低估计是为了方便防御。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这种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云初转过头不想面对着方正累累垂垂的东西说话。
云初将要跟随侯三进入坎儿井地道的时候,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远处的龟兹城。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草蜢湖就在它们的翅膀底下,也是它们此行的终点。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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