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者3》开启致敬“群星闪耀时”的文化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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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去了侯三的房间查看,在一个小小的包袱里找到了一个精巧的白玉瓶子,拔出塞子轻轻嗅了一下,一股子清凉的感觉直冲头顶,云初努力的睁大了眼睛,想让自己保持清醒。
“腾格里会把你们这些该死的唐人压在黑石头底下让兀鹫啄食你们的眼珠子。
云初愣了一下,方正绝对不是在介绍他的上官,而是另有原因。
至于在西域,只要不打仗,你跟着哥哥,哥哥保你周全,就算上了战场,你紧跟着哥哥,也有八成的可能活下来。”
羯斯噶的身份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跟塞来玛跟娜哈亲昵完毕之后,朝那些全副武装的闲汉们招呼一声,就骑马走了,从他们离去的方向来看,应该是去可汗居住的王庭。
云初点点头,回到帐篷里取出来一个牛皮双肩包背在身上,又把一个牛皮马包放在马背上,牵着马来到已经骑上骆驼的老羊皮,始终一言不发的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十三年的塞人部落。
老羊皮是云初见过的最老,最老的一个胡人!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他们为什么不在城里驻扎,而是在边上重新修建城池呢?”
羯斯噶没有把话说完就继续低下头喝茶,似乎接下来的话他不应该说。
原本已经进入青草期的天山,因为一朵乌云的缘故,又下了一天的雪,到了晚上,雪又变成了雨,雨水落在地上就迅速凝结成了冰。
塞来玛很害怕云初又跟这个不要脸的少年起冲突,以前的时候,只要自家吃好吃的东西,勐撒卡都会不要脸地跑过来以他父亲的名义讨要。
果然,方正比老羊皮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忍不住继续对云初道:“他们都是我的姐夫!”
云初点头道:“我怕去的晚了旱獭不在家。”
府兵泛指某将军府、某都督府或某某军府的兵,这是府兵的通称。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云初摇摇头道:“我们之间的关系不错,却没有好到同生共死的地步。
这也太唯心了吧?
云初握住塞来玛的手笑道:“我不想当回纥人了,可以吗?”
塞来玛今年只有二十八岁,如果忽略掉她那双粗糙的手,晒成红色的脸,以及眼角的皱纹,她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云初撇撇嘴道:“难道说唐人的就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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