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们会患上“文字讨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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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缴纳了一把金斧头,所以,大家从此之后就亲密如一家,再也不分彼此。
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们也会效忠我,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
仅仅用了三天时间,龟兹城外原本碧绿一片的麦田就变得光秃秃的。
方正睡醒的时候,芦苇席子上已经沾满了他的汗水,抱起水瓮吨吨吨的喝了一气,回头看看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读文书的云初道:“除过读文书,给人写信之外,你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了吗?
天亮的时候,云初又烤了一些鱼,斑头雁在湖水里游荡,显得很是悠闲。
云初想了一下,低着头慢慢地道:“塞来玛,你的小苍鹰准备离开巢穴,去天空上翱翔了。”
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
连女人都如此的有冒险精神,这样的一个族群哪里会缺少什么冒险精神。
即便是这样,老羊皮的眼中似乎也只有云初一个人。
横向的有时间线分类,竖向的有功能性分类,这里的文书不仅仅有来自方正的直管部门太府寺的文书,还有来自大唐三省六部以及九寺五监颁布的各种政令,条例,以及需要昭告天下的各种事情。
仅仅看了一眼,他就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其中,最牛逼的一个疑问就是质疑皇权的独特性,以及唯一性。
方正遗憾的道:“可惜我马上就要被我姐夫的卫队带走了,没办法带你走。”
云初的唐刀虽然也是一把好刀,却还是达不到血不沾刃的程度,他蹲下来,在清凉的渠水中清洗唐刀上的血迹,血迹这东西用凉水洗很好洗干净,用热水,反倒不怎么容易清理掉血迹。
对于羯斯噶会不会死这种事,塞来玛也就惊惶了一下,战斗对于塞人男人来说是家常便饭,运气好就活下来,运气不好,就死,这种事她见的多了,甚至可以说是她生活的一部分。
人这一生,苦楚太多,快乐的时候太少,能多快乐一分,就多快乐一时,因为,那是幸福的,就像地狱彼岸花开,就像佛陀割肉的笑容,也像玄奘东去不归的脚步,都是值得记忆的。”
当然,这是一种高尚的说法,卑鄙的说法就是,云初想要回到大唐去了,这两个人都是他的累赘。
云初也不回头,只是摆摆手,就离开了大关令衙门,这里是他在大唐世界里的第一份工作,虽然很短暂,却很温馨,很有纪念意义与参考意义。
两人说着话,就从龟兹城墙上突兀出现的一个巨大缺口处离开了龟兹城,那一处浓阴之地就在城外,距离军营不过一里地。
云初从马肚子底下抓住马鞍子小腹用力一下,身子又重新坐在了马背上,这几下,颇有些兔起鹘落的回纥人风采。
云初没有听见他们说笑自己的话,洗漱过后,就把面团揉好用一个陶瓮扣起来。
云初点点头道:“我们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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