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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以前就不把云初当孩子看的羯斯噶摇摇头。
老羊皮就站在招牌底下,巨大的招牌像是被他背在背上,跟一只拖着巨碑的老乌龟一般。
正要说话的时候,又看到云初背后的牛皮双肩包无意中露出来的那一排自制毛笔,遂皱着眉头问道:“发过蒙,读过书?”
一只黝黑的牛皮袋子被壮汉抛过来,老羊皮探手接住,掂量一下重量,就点点头,驱赶着骆驼继续前行。
于是这种菜又被称之为“文贞”菜,因为魏征死后的谥号就是文贞。
“不用担心,我们不是在玉门关里边,而是在玉门关外边,这里天高皇帝远,没有吏部清吏司的找我们的麻烦,更没有御史说我们的闲话,小子,你帮我干活,以后有你吃用不尽的好处。”
何远山这人真是聪明,立刻举一反三的道:“这么说,我们兄弟以后只要把金子变成马鞍子,马嚼子,变成车轴,车辕,混在大军之中,岂不是就能瞒天过海?”
“他觉得你说的话非常的有道理。”
好在,化学是一门需要经常回头看,并且需要不断修正的学问。
部族里多了很多陌生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
云初今天错过了朝食,等到门子呼唤着开始吃晚饭的时候,他已经非常的饥饿了。
可汗会把你们这些狗日下的唐人剥皮,吃肉……”
晚上的饭食的主题是汤饼,汤饼其实不是饼子,而是面条,因为做饭的人是那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门子,这就让云初的食欲丧失了一大半。
塞来玛叹口气道:“你一直觉得塞人,回纥人都是傻子,我虽然也傻了一些,毕竟是养育了你的母亲,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眼皮子底下,就算再傻,也能看出来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老羊皮摇头道:“我们是戈壁上的旱獭,最好生活在地底下,不要在地面上久留,否则,雄鹰会杀死旱獭。”
族人们站在空地上聚拢在一起,不知道在干什么,不过,战斗好像已经结束了。
此时,正好有一片乌云遮盖住了太阳,凉风从城墙上吹过让人遍体生凉。
云初将柴火摞起来,洗了手,就从塞来玛手中接过皮鞭继续编织,塞来玛的力气不够大,力量用的也不够均匀,编织出来的皮鞭有些疏松。
这两个人的感情,是云初在回纥部落看到的唯一一对比较符合他价值观的爱情。
羯斯噶嘴里说着担忧的话,脸上却带着笑容,看样子,身为葛萨璐大阿波麾下的小土屯,他已经可以绕过那个讨厌的上司干一些能力以外的事情了。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塞来玛的一番话让云初多少有些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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