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战火蔓延至印缅边境:有数千名难民和数十名缅国防军寻求印度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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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门子揉揉眼睛瞅着云初道:“先欠着。”说完话就继续靠着桑树睡觉。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在牧人们归还云初家种羊的时候,羯斯噶那边终于传来了好消息,他们成功击杀了婆润可汗,还把婆润可汗装进牛皮口袋里,骑兵们排着队从那个牛皮口袋上踩过,直到牛皮口袋里剩下一袋子肉酱才罢休。
而婴儿能活到娜哈这个六岁孩子的程度,还要减少一半左右。
如果失败,只有一个下场——死!
斑头雁排着队落进草蜢湖的时候,很像是机群落地,没有慌乱,没有争夺,下落的时候简单而有序。
云初用不解的目光瞅着老羊皮,很久很久以前啊,云初遇见过崇洋媚外的人,没想到,他会在龟兹城下遇到同样的人。
何远山摇头道:“他定是唐人子弟无疑,只是现在我分不清他到底是不是罪囚!
如今的龟兹城,就是一个巨大的工地,到处都人满为患,昔日残破的城墙已经完全被修建起来了,至少,在表面上是这样,昔日残破的城门,也被西域工匠们用铁条跟粗大的木料封闭起来了。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你最好走得稳当一些,另外,看好你的骚羊,胆敢掉下一根毛脏了我的羊群,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塞来玛吃惊的拍开云初的手激动地道:“你不是我的儿子,你是神的儿子!”
一匹毛色斑驳的老狼从湖边巡梭一阵之后,就很自然的来到云初他们的火堆边上卧下来,用黄褐色的眼睛瞅着忙碌的云初,宛若一条老狗。
枣红马还在,方正送给他表面挂着锡的金壶,金杯也在,墙上还挂着一张弓,箭囊里还有三十六枝羽箭。
方正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皱巴巴的文书,云初接过来一边看一边问道:“朝廷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毕竟,事情是三月份的事情,再加上早期的研判时间,朝廷这时候应该有对策了吧?”
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
亡国之人的隋人在龟兹城里谨小慎微,绝对不会培育出这样出彩且自信的子弟。
至于别的种族,比如回纥人,虽然同样是黑头发,却没有一个人认为他会是回纥人,甚至觉得起了这样的心思都是对唐人的不敬。
因为自从云初发现羯斯噶跟塞来玛两人总喜欢钻草丛之后,羯斯噶经历的所有苦难都跟云初有关,其中最凶险的一次就是在他们办事的时候,身边出现了一匹叫做老王的孤狼。
跟那一天一样,草蜢湖这边非常的安静祥和,部族营地那边却厮杀的如火如荼。
至于能不能成为唐人我不在乎,哪怕是成为流浪者也不想继续留在这个不属于我的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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