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重庆市公安局一把手后,胡明朗已进京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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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桑林地居住地,娜哈对什么都感兴趣,尤其是矮几上的笔墨纸砚,以及堆积如山的文书。
比粟特勤成了比粟可汗,羯斯噶很自然的成了云初他们这两百帐牧人的新的大阿波。
“给我一个准话,这关系到能不能活命,我不想在这件事上犯下半点错误。”
云初当然知道自己人微言轻,没有人会听他如此宏大的经济计划。
再说,人家已经很克制的在炫耀自家门庭了,只要姐姐足够多,皇帝成为自家姐夫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无论如何,要在最短的时间里,熟悉大唐朝廷的运转方式,以及律法要求,尤其是对官员的律法要求。
塞来玛就在不远处看着云初,云初也看了看塞来玛宠着她挥挥手,笑着对老羊皮道:“也算是多活了三年。”
“长安,长安,你到底是一个什么模样,可以让这些边远之地的人把你奉为天堂!”
云初摇摇头道:“我不喜欢挨揍,还是这样好一些。”
何远山这些天日夜不休的巡视城墙,被他下令砍下来的人头就挂在城门口上阴恻恻的盯着那些想要偷懒怠工的胡人们。
不允许唐人干涉部族内部的事物,是西域所有胡人这两年达成的一个共识。
只要培育出这种思考模式,一个人的一生,就相当于过了两遍,而人生的境界也会提高一到两个档次。
他们家人的皮袍子永远是皮袍子本来的颜色,绝对不会有吃肉的时候故意擦拭上去的油脂,最重要的是,他们一家三口穿的靴子永远都是那种有着脚形状的靴子,绝对不会像别的牧人一样,把牛皮随意地包在脚上,踩一个脚印,跟大牛蹄子几乎没有差别。
没有在大唐真正生活过,这一直是他的硬伤,商州距离长安不足三百里,虽说十里不同俗,大家都生活在关中,生活习惯应该大差不差。
当然,以上指的是紧急公文跟军报,其余的就只能慢慢悠悠的往家赶路。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从这个家伙虎步龙行的走路姿态还能看出来,他以前应该不是文官,应该是一个被人踢出武将队伍的倒霉蛋,在大唐,武将比文官更加尊贵。
酷热的天气里,依旧有蒸汽冒出来,只是这些白气离开锅面,就消失了,白气消失了,浓郁的羊汤香味却会弥漫开来,钻进每一个人的心间。
“这是我的家传宝物!”老兵嘟囔着摊开手。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云初伸手道:“文书拿来我看看。”
何远山冷笑一声道:“这里可没有龙肝凤髓让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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