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市长赴“前线”,被发现还“戴着芬迪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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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在云初洗完澡穿好短衣短裤之后,就来到水渠边上看这群光溜溜的大男人。
只要看唐军战旗飘飘,盔明甲亮,队形整齐,且开始举着巨盾挺着长矛向敌方乱糟糟的人堆推进的样子。
“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
这也符合关中子弟好武的特质,再看看云初那张浓眉有山脊,大眼往上翘的长方脸,胖子已经可以认定,这就是一个关中娃子。
“放心吧,会抹平的。”
“走了,跟方正一起走的。”
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
云初在和面的时候,已经高估了这些人的食量,没想到他最终还是大大低估了这些人的食量。
“你害怕了是吗?”老羊皮将云初新得到的唐刀丢给他。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这里真的是老子可以飞腾九天的凤鸣之地!”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一个成熟的二十八岁的青年,在一个繁华的社会里刚刚要被重用,就被时光突兀的带去了一个他完全陌生的世界。
左手边那个脸上有老大一道伤疤的壮汉冷笑道:“交给我,放在兵营里,锤炼两年之后,就是一个兵,到时候死在战场上也就是了。”
那一次羯斯噶的表现很好,尽管屁股上被那匹叫做老王的狼咬了一口,他还是奋力的与狼周旋掩护塞来玛快跑,最后勇敢的光着屁股打跑了那只叫做老王的孤狼。
穿的花团锦簇烧包的老羊皮蜷缩在一张卧榻上,卧榻周围的图案是云纹跟蝙蝠,不带一点西域特色,应该是来自于大唐。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也就是说,塞来玛跟娜哈就在那个长长的队伍里。
婆润可汗在两年前派兵追捕过他,结果,一根狼毛都没有捉到。
眼看着日头渐渐升起,云初让侯三看好这些文书,自己匆匆的回到桑林准备做饭了。
带云初过来的随从终于换掉了那张死人脸,开始有了一些温情跟善意。
坎儿井对于这一代的西域人来说比生命还要重要,每一年,每一天,总有人在挖掘坎儿井,有了这个东西,荒凉的戈壁上就会花果飘香。
如果,云初长得跟别的回纥人差不多也就算了,加上云初比较健康,可汗会认为云初就是他的儿子,可是呢……云初的长相太像那些骄横凶恶的唐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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