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北京“爷们儿”马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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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女人这种事按理说不是云初能干出来的事情,但是呢,在这个塞人部族里不打不成!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两边的商贾们翘着脚目送云初离开,说真的,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好看的娃子为何会孤身出现在这里。
云初的经受过的教育,绝对不允许他将杀人这种罪名揽在自己身上,哪怕真的是自己做的,他也绝对不会承认,就算杀人有功,他也不会承认。
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有没有一种可能,我本身就是唐人?”
说完话,云初就站起来,拿着自己的空碗离开了饭堂,路过门子侯三身边的时候,从怀里掏出一小把金沙放在他手上道:“方才冒犯之处,请不要介意,我只是激怒之下失言了,奴隶人一类的话只是比喻,非指你,这点金沙,就当赔罪。”
他不仅仅是脖子黑,脸也黑,手也黑,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不论是谁在高海拔地区整日顶着紫外线放牧干活,都不可能变得白皙。
也见过云初在羯斯噶的教导下射箭的样子,同样的,也从未有过片刻的休憩。
这个骨瘦如柴的老师,却吐了他一口唾沫,然后,就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最靠谱的一个活命方式就是去当马贼,依靠劫掠普通牧人以及商队,骆驼队活命。
他们三个大概是整个回纥部落中唯一懂得如何吃鱼,以及怎么烹调这种鱼的人。
“回纥人就不洗袍子!”娜哈倔强的反击。
何远山叹口气道:“这是回纥援兵,归丁大有校尉统领。”
人只要有点良心,就会经常性的陷入这种两难之中,为了不让方正太为难,云初组织了一下语言道。
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云初现在很享受这种感觉,哪怕这是一种错觉。
方正挠挠屁股,回头瞅瞅自己乱七八糟的书架以及堆成一堆的文牍,再拍拍脑袋,对云初道:“你先在我这里当书吏吧,你知道怎么当书吏吧?”
云初抬头道:“怎么说?”
方正从袖子里掏出一份皱巴巴的文书,云初接过来一边看一边问道:“朝廷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毕竟,事情是三月份的事情,再加上早期的研判时间,朝廷这时候应该有对策了吧?”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估计这匹马来自昨日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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