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房里,6.7万毫升血挽住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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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初在喂饱了娜哈之后,也拿了一条鱼慢慢的吃。
发酸的面汤很解暑,里面的芹菜经过发酵之后也带着浓郁的酸香味……云初以前的世界里的人们一般把这个东西称之为——浆水!
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
娜哈是例外!
云初觉得自己可能成不了这个英雄,没有任何可能在这种局面下成为大唐的少年英雄,最终一飞冲天,登上凌烟阁。
一个集体好不好的,一定要先融进去,然后才能谈到改变或者向好。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所以,云初的那一番话是说给方正的姐夫们的,绝对不是方正本人,他只能充当一个传声筒,让他那些位高权重的姐夫们知晓,在龟兹大关令麾下,还有一个有一点脑子且愿意思考的小书吏——云初。
“好好地活着,我在雪山下等你,等你成为大英雄的那一天。”
把书读的有滋有味,读的物我两忘之后的读书人,往往就会瞅着天上的明月产生各种疑问。
“你要去流浪?”塞来玛忍不住吸了一口凉气。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溜须拍马有关。
“封闭龟兹城通往外界的地道,不把这些地道封闭,不等突厥人来攻打,城里的人就跑光了。”
娜哈发怒了,用双手抓住云初的长头发用力地摇晃。
“书读得多了,就什么都略懂了。”
塞来玛心满意足地瞅着自己英俊的儿子,一边剔牙,一边道:“什么样的女子才能配的上我的儿子呀?”
至于他说不清楚自己的故乡,经不起查验,这也不重要,他脑袋上有一道抓岩羊时候留下来的疤痕,很能说明问题——他失去了一段记忆。
一头肥壮的旱獭连滚带爬地从草坡上跑下来,娜哈则第一时间从云初的背上跳下来。
这也太唯心了吧?
云初想了想,从自己屋子里把那柄开山巨斧拿了出来,丢在方正几人的面前道:“前人已经帮我们想出来了办法。”
方正又低声道:“一个人走太危险了,我们后天天一亮就走,你远远的缀在我们后边,这样安稳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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