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条腿的小鼠胚胎,科学家培育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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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来玛手中的纺锤停止了转动,她低头擦擦眼角的泪花道:“你本来就不是回纥人,也不是塞人,也不是我的儿子……部族搬迁的时候,路过一片戈壁,我看到了一个巨大的娃娃,一个跟山一样大的巨大娃娃,当时,那个娃娃就趴在地上睡觉,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独,我想把他带回家,就是搬不动……那个娃娃很大,且一点都不软,硬的跟石头一样……”
“你是一只雄鹰,该到离开巢穴振翅飞翔的时候了,小小的部落容不下你这样的英雄。”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这一天虽然很忙,云初还是觉得这对自己以后的写作水平有非常大的帮助,只要持之以恒的帮人写书信,写作水平追上李白,杜甫不是梦。
面对保持沉默的云初,胖子方正对随从吩咐道:“请兵曹跟壶正两位过来。”
“你哭什么?”
不管大关令管理了多少事情,对云初来说,最重要的一条当然是——户籍与过所!
他很想拜老羊皮为老师,可惜,老羊皮一直不答应。
等两人跑回龟兹城,隔着空空如也的城门洞子看去,那条细细的黑线已经变成了一股黑色的波涛。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我醒来的时候就在白羊部,在那个部族里我生活了三年,部族大阿波说我不是塞族人,应该会到自己的族群里去,我就来到了龟兹,寻找长相跟我很像的人。”
不仅仅是这一点,云初家跟别的牧人家的区别还在于他们家的人狂热地喜爱洗澡!
“我们可以回去了,如果羯斯噶成了大阿波,我就要离开部族,如果羯斯噶死了,我就继续留下来。”
西域之地从来没有过片刻的安宁,这里总是在打仗,也总有打不完的仗。
云初捶捶胸口笑道:“饿极了,没有吃不下去的东西。”
说罢,就径直朝街道尽头走了过去,在那里,矗立着一座破烂的官衙。
“门子的手艺不错,快尝尝!”方正还以为云初在客气,热情的把饭碗往云初跟前推一推,这下子,饭碗里面的腥膻气直冲鼻子,让他面颊一白,差点呕吐出来。
这就让这柄巨斧不但有劈砍功能,还有刺的能力。
他很享受这种来自市井的嘈杂,牵着马,闭着眼睛享受了片刻,天山脚下的塞人部落实在是太安静了。
云初坚决的摇头道:“我宁愿当活着的乞丐,也不愿意当死去的贵人。”
只是因为最终目的地是长安的缘故,云初选择相信这个人,毕竟,有远大目标的人,都不会坏到哪里去。
云初点点头道:“没错,白羊部的塞人们打顺风仗还好,如果他们知道在打一场绝境中的战争,他们会鸟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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