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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是哪里?”
云初拱手道:“饭食不错。“
大唐的驿站此时已经非常非常的完备了,从天山脚下,沿着天可汗大路骑着马狂奔,跑七千四百八十里,用时二十五天就能把消息送到长安,平均每天要跑三百里,很辛苦。
为了让自己跟方正这些坏人有所区别,云初决定利用自己书吏的身份去帮隔壁第九折冲府的府兵们写家书。
这是所有当官的人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知道那些事情可以做,那些事情万万不可做对官员来说非常的重要。
不管是谁跟着玄奘和尚在西域,在天竺,同呼吸共命运一般的朝夕相处了十七年之后,都会成为一个和尚的。
最要命的是在从半坛子米里面舀酒的时候,还要在糜烂的米中间挖一个坑,用一个纱罩挡在坑边,挡住那些糜烂的米跟一些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植物,然后,木勺才能捞取中间泛着白花的米酒。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娜哈年纪这么小,却能长得如此胖,跟吃这种鱼有着很大很大的关系。
羯斯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的,走的时候云初还在沉思,只有塞来玛跟着他出去了。
过了好一阵子,云初湿漉漉的从水渠里站起来,捡起被丢弃的唐刀,回到房间之后,立刻将所有的东西装到马背上,他虽然不知道老羊皮的话是真是假,离开,却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娜哈自然会帮助母亲,所以,这个小家伙最近学会了翻白眼跟吐口水。
有了个人色彩的兵,一般就与国家这个大概念有些不相容,这一点很不好。
就在胸骨都若隐若现的时候,葛萨璐痉挛的身体重重的倒在羊皮堆里,再无声息。
云初再一次露出自己悲天悯人的另一面,叹口气道:“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此时帮助他们写一封家信,可安慰无数人心。”
天亮的时候,娜哈吹着鼻涕泡还在睡觉,塞来玛早就起来了,带着那群种羊去喝水。
“大户人家不就是这个模样吗?人家可能觉得天冷了多烧几个炭盆或者有丫鬟暖床呢。”
不说别的,仅仅是这一碗羊肉面,就足够让云初在西域这种美食荒漠的地方扬名立万,成为西域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首领们的座上客了。
云初笑着点点头道:“谢谢羯斯噶大叔,我真的很需要一匹马。”
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
再说了,那个时候我才七岁,怎么能杀得了羯斯噶这种武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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